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要求,2024年起基层就业相关学生申请和院校审核操作均通过全国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以下简称系统)线上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毕业生申请复核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1.请通知相关2023年基...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进行了批复,现将批复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学生基本信息就业单位基本信息中央审核状态姓名学历院系就业单位名称1祝涵巍本科秦皇岛分校经济学院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2刘瑞琪本科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延边州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通过3杨柳本科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德兴铜矿通过4杨长城本科秦皇岛分校计算机与通...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精神,结合10月20日召开的教育部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应用培训会议部署,在《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基础上,现对开展2023年正式申请和审核工作补充说明如下。一、申报流程(1)学生注册登...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3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请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办理,具体安排如下。一、政策简介(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2)学费减免1...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要求,结合《东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详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结合往年工作经验,为保证学生预留充足的申请时间,现预开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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