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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齐芳 记者赵力楠)和粉、揉面、裹馅……近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大学生们开展了一场以“包青团 忆清明”为主题的劳动实践活动。 活动中,学生们将准备好的糯米粉倒入盆中,加入适量青汁,随后认真地搅拌、揉捏,直至形成一团团翠绿的糯米团。同学们边学习包青团的技巧,边交流有关清明节的习俗和南北饮食文化,现场气氛既活跃又温馨。组织此次活动的老师表示,以后学校会继续把劳动教育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中心隶属于学生工作处,中心成立于2023年,下设秘书部、实践部、宣传部,负责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各类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普及劳动知识、增长劳动技能,并宣传热爱劳动、参与劳动、尊重劳动者的价值观。 一、工作职能 (一)传达并执行学校有关劳动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完成学生工作处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中心内部的队伍建设、日常事务管理、实践活动开展、宣传报导等工作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提前了解就业环境,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4月21日下午,学生工作处联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我校3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参观企业办公环境、了解企业发展历程,并与企业研发部门领导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参观伊始,我校校友康泰医学公司研发中心呼吸和输注事业部总监杨振向大家介绍了企业概况、研发产品及发展前景,并带领学生们参观了生产车间、组装车
10月19日下午,学生工作处在大学会馆202召开2022年资助育人师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刘洋凯悦,各学院辅导员代表和二十余名学生代表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刘洋凯悦主持。 首先,刘洋凯悦对国家资助管理体系和学校资助政策做出系统性介绍,从国家、学校、社会层面对资助政策进行解读,辅导员代表针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并对未来的资助工作进行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3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请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政策简介 (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进行了批复,现将批复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学生基本信息 就业单位基本信息 中央审核状态 姓名 学历 院系 就业单位 名称 1 祝涵巍 本科 秦皇岛分校经济学院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2 刘瑞琪 本科 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 延边州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立新村 通过 3 杨柳 本科 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 江西铜业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积极探索“专业+劳动”的劳动教育实践新模式,4月23日,我校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前往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合作共建及挂牌事宜。 挂牌仪式上,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我校学生工作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谈到中铁山桥集团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建立了深厚友谊和合作关系,此次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挂牌是双方多年合作的见证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为切实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学,现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说明: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要求,结合《东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详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结合往年工作经验,为保证学生预留充足的申请时间,现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精神,结合10月20日召开的教育部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应用培训会议部署,在《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基础上,现对开展2023年正式申请和审核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要求,结合《东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为做好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审查 请与2021、2022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可参照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
各学院: 为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定于每年9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建立贫困生档案。现将2023-2024学年建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贫困生档案 1、2023级新生的贫困生档案,要求及时建立(到校后尽快落实)。 2、2020-2022级新增的贫困生,也需续建贫困生档案。 二、更新贫困生档案 1、2020-2022级原为贫困生已经建立档案的学生,需本人再次提出申请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按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要求,需要录入2020级-2023级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为了更好、更快地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用黑色签字笔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写学院、学号及班级,在右下角空白处填写该生学费、住宿费、总金额(学费+住宿费)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不要盖在总金额上),并按照专业及班级排序。本科生及研究生受理证明由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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