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东秦学〔2023〕23号)二、国家助学金简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每年分十个月发放...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为切实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学,现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事宜通知如下:一、贷款说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按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要求,需要录入2020级-2023级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为了更好、更快地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用黑色签字笔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写学院、学号及班级,在右下角空白处填写该生学费、住宿费、总金额(学费+住宿费)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不要盖在总金额上),并按照专业及班级排序。本科生及研究生受理证明由各学院(部门)收齐汇...
各学院:为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定于每年9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建立贫困生档案。现将2023-2024学年建档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建贫困生档案1、2023级新生的贫困生档案,要求及时建立(到校后尽快落实)。2、2020-2022级新增的贫困生,也需续建贫困生档案。二、更新贫困生档案1、2020-2022级原为贫困生已经建立档案的学生,需本人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复核。2、重新审查一遍已建档的贫困生真...
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要求,结合《东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为做好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2022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请与2021、2022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可参照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附件1)逐一取得联系,确认并上报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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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泰山路143号
邮政编码:06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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