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22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和《关于东北大学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执行标准的公告》,结合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执行标准说明如下。
一、评审情况
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国家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第二次评选的通知》和《关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共评审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24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305人、国家助学金1810人(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发放标准
1.国家奖学金标准提高至10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提高至6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助学金标准(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每档次提高432元,即分别提高至一等4832元/人/学年、二等3732元/人/学年、三等2632元/人/学年。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700元/人/学年。
注: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按十个月发放(2月和8月停发)。
三、测算依据
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标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执行。
国家助学金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资助标准由3300元/人/学年提高至3700元/人/学年,学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名额为1810人,结合上级追加拨款和学校实际经费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国家助学金人均提高标准为3732元/人/学年,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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