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11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奖学金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专项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以及各类捐赠奖学金。

第二条 单项奖学金评定

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旨在奖励某一方面有特殊才华或特殊贡献的学生,奖学金额100元/人。

(一)评定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1)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严于律已,勇于创新,本职工作绩效突出,对学校发展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工作)的负责人。

(2)全国大学生四级、六级外语考试成绩在639分(含639分)以上者,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学生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考试成绩为优秀者。

(3)在省级及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获前两名者。

2.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学年内学业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50%且思想品德成绩应在B档及以上。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不包含文化素质类选修课、个性培养课程选修课)×学分]/∑学分

(二)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对照评定条件,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有关文件、获奖结果、证书复印件等向所在学院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学院对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评定结果经学院审批报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学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由财经处负责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

第三条 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定

校长特别奖学金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弘扬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精神。奖学金额为:1000-10000元。

(一)评定条件

1.见义勇为,即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时,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个人或集体。

2.无私奉献,即思想进步、乐于助人、脚踏实地、刻苦学习,热心志愿服务,积极奉献爱心,多次参加志愿活动,得到了服务地群众的高度称赞,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个人或集体。

(二)评定程序

学院根据学生事迹提名至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或者由校长直接提名。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由财经处负责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

第四条 捐赠奖学金评定

捐赠奖学金是指为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促进学科水平不断提高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社会各界在学校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各类捐赠奖学金章程执行。捐赠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捐赠奖学金和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可兼得。

第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本细则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过去规定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附件: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专  业

学  院

政治面貌

学  号

联系

方式

团队名称及角色

是否为经济

困难学生

是/否

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

(百分比)

      %

学年内思想品德成绩档次

(上学期/下学期)

/

申请项目

特殊贡献

文字简述,详细事迹另付材料

全国大学生

四六级考试、

外语系学生

专四八级成绩

考试名称、获得分数

获得成绩单时间

同一个学生申请多个奖项,

一并填入此表

 

 

文艺汇演及

体育比赛情况

(省级前两名)

活动名称、主办

单位、获奖名称

参赛地点、时间、发奖单位、获奖等级

同一个学生申请多个奖项,

一并填入此表

 

 

                                            

 

 签字: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学   校 意 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为学生申请、学校审批单项奖学金使用,请务必按照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请将内容填写在一张A4纸中,存档一式一份。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泰山路143号

邮政编码:066004

学生工作处电话:0335-8047952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35-8051798

电子邮箱:xueshengchu@neuq.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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