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2023】87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建立贫困生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4:32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学院:

为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定于每年9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建立贫困生档案。现将2023-2024学年建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贫困生档案

1、2023级新生的贫困生档案,要求及时建立(到校后尽快落实)。

2、2020-2022级新增的贫困生,也需续建贫困生档案。

二、更新贫困生档案

1、2020-2022级原为贫困生已经建立档案的学生,需本人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复核。

2、重新审查一遍已建档的贫困生真实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家庭信息,已脱贫的贫困生档案,应及时撤销。

三、申请流程

本次及以后贫困生建档及认定工作均通过今日校园app进行,请各学院通知需新建档及认定的学生,自行登陆今日校园app,点击“我的大学”,进入“经济困难生”模块,点击“申请”(新建贫困生档案)或“申请复核”(更新贫困生档案),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标星项必填。注意:附件必须上传有本人签字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高清照片,如果有其他相关材料也可一并上传。

审核流程

学生申请后,其辅导员老师登陆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注意:应按照本学院、本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审核修改其困难生类型(一般困难、特殊困难应与后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呼应),并审核其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否符合建档要求,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由本学院副书记审核,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副书记审核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审核。

若学生在指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进行申请或复核,默认为不贫困或已脱贫。

注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仅需学生提供有本人承诺签字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申请表》即可,无需盖章。

五、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请务必通知本学院所有学生,需要申请者于9月29日至9月3日登陆今日校园app申请。因为涉及后期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旦超时,不再重新认定。各学院于9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在学院范围内将认定结果及认定档次,以合适形式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3日后,于9月11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经系统申请、审核后,无需单独提交纸质材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生自行留存,若有需要另行收取。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泰山路143号

邮政编码:066004

学生工作处电话:0335-8047952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35-8051798

电子邮箱:xueshengchu@neuq.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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