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4:46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为切实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学,现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说明: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相关具体政策如下:
1.贷款金额: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年加15年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4.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月及时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系统),也可申请一次性结清。
5.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只可选择其一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6、所在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
7、由所在学校推荐;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学生每次仅能申请一学年贷款(本次申请2023-2024学年贷款),学制期内剩余学年可每年续贷,续贷程序与首贷相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用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申请。
1、学生申请
(1) 申请对象:2023年首次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研究生
往届(即2021和2022年度在校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且2023年度需要续贷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参考名单:附件2)
(2) 线上申请时间:8月30至9月8日;
(3) 首次贷款申请流程:完成线上申请——填写附件1——发送至辅导员老师——学院汇总、审核学生名单——学校汇总名单——学生按照说明线上申请。
(4) 续贷申请流程:完成线上申请——填写附件2——报送辅导员老师
提示:首次贷款学生需于9月8日前将附件1报送给辅导员老师;续贷学生需于9月8日前完成在线申请并将附件2报送给辅导员老师。
(5) 线上申请步骤: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点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贷款信息(或续贷申请)。其中,贷款金额可包括学费、住宿费(必须真实)、生活费(=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三部分,请学生根据2023—2024学年实际用款需求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总金额本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2、学生拍摄或扫描以下资料,生成完整清晰影像资料,按申请页面提示上传。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
(3)户口本原件【主页、索引页(如有)、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
(4)未成年人(截至2023年9月8日未满18周岁)另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及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原件;
(6)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原件(如无请尽快办理,上传时需有卡号面,且与申请贷款时所选择还款卡一致)。
四、学院审核
1、信息核对:各学院按学号顺序及填表要求汇总并核对首次贷款学生信息,重点核对申请学生是否为我校注册学生、是否为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核对无误后于9月12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副书记签字、盖章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
2、续贷告知:各学院根据附件2名单通知于2021年和2022年在校办理校园地贷款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在指定时间内在中国银行手机APP上办理续贷手续,并于9月1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提示学生:首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参加经办银行和学校组织的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泰山路143号
邮政编码:066004
学生工作处电话:0335-8047952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35-8051798
电子邮箱:xueshengchu@neuq.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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