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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2018】104号 关于评选环渤海校友联盟等助学金的通知
2018-10-23 11:48   审核人: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进程,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以母校建校三十周年为契机,东北大学环渤海校友联盟(含东北大学大连校友会、北京校友会)、广东校友会、江苏校友会、秦皇岛校友会、上海校友出资设立校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该五项校友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评选条件及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在校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在校建立贫困生档案;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端正;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良好;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

资助金额:1000元/人

名额分配:环渤海校友联盟助学金14人、广东校友助学金40人、江苏校友助学金11人、秦皇岛校友助学金13人、上海校友助学金25人,共103人。参照各学院建立贫困生档案学生数量将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的学生,根据本通知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校友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登陆学工系统,选择助学金模块,申请“校友助学金”(因第一年评审,故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二)学院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审核评议并写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拟资助对象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批准,确定资助对象后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助学金发放

评选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将助学金一次性发送至学校所发中行卡中。

四、报送要求

请于10月31日之前将校友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申请表(签字盖章版)报送学生工作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euqwzj@neuq.edu.cn。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友助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2:校友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校友助学金汇总表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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