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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2018】84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17:45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及《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总校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8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学生(取得入伍证)

2.2018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复学学生(取得退伍证)

二、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通过征兵系统填写并打印)

原件1份,复印件1

2.入伍证复印件或退伍证复印件,2

三、学院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

1、《2018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1份(附件一)

2、《2018年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二)

3、《2018年应征入伍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三)

4、无学生申请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材料的说明(附件四)

四、资助标准:

今年资助金额标准继续执行新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联系入伍学生,将学生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邮寄给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以保证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入伍学生都能获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2、各学院在收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后,检查公章是否齐全。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确保申请材料递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4、无申请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的学院,要出具无人申请的书面说明。

六、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盖学院办公章的汇总表、明细表、审核基本情况文字报告)报送学生工作处。

电子版(汇总表、明细表及审核基本情况文字报告)发送至:wangzijing@neuq.edu.cn。

2、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附件一:2018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

附件二:2018年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2018年应征入伍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

附件四:无学生申请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材料的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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