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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2018】13号 关于建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的通知
2018-03-09 16:29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全面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原有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的络基础上,增设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完善由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架构。

(二)各学院建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落实本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已建立的学院继续加强和完善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

1、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策划和安排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行使对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业务指导职能。

2、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主要由学生工作副院长、心理辅导员、心理发展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组成。站长一般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心理辅导员担任,心理辅导员负责辅导站日常工作。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培养和造就一支积极活跃的学生朋辈辅导员队伍,志愿为同学开展朋辈辅导。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员站主要职责是:

(1)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心理普查及心理档案建立工作,以便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服务。

(2)深入到学生当中,重视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一般性咨询工作,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感情、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掌握情况,化解矛盾。

(3)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习成绩突然急剧下降,或出现失恋、违纪、言行异常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心理关注,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给予指导或干预,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转送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就医治疗。

(4)重点关注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期末考试、奖助学金评定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从容面对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5)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院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关心他人,培养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互助和自助意识。

(6)充分运用网站、微信、QQ等网络媒介,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和心理指导服务。

(7)建立“宿舍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学生会心理发展部—学院心理辅导站—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心理咨询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联动机制;学院心理预警系统健全,信息反馈渠道及时、畅通,危机干预快捷、有序;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班级心理委员

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状况信息汇总。每个班级设置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心理委员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基层工作人员,是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军。

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是:

(1)负责大学生心理卫生知识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2)宣传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相关机构情况;

(3)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积极组织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活动;

(4)深入观察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供帮助,必要时及时报告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老师或辅导员,或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寻求帮助;

(5)配合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4、宿舍心理联络员

各学院在每个学生宿舍中指定专门的学生担任心理联络员,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及时发现宿舍同学的心理问题,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并开展初步的危机干预,做好记录,协助班级心理委员或心理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按要求建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指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并将有关人员材料报学生处,从组织上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四级工作网络。

(二)人员选拔标准

1、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要求

为了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心理辅导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换。心理辅导员要求: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有热心,有恒心,有责任心。

2、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联络员要求

班级心理委员可以单设,也可以由班级其他委员兼任;宿舍心理联络员可以单设,也可以由宿舍舍长兼任。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对心理学感兴趣,能遵守保密原则;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乐观、包容,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能够协调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

(三)学院心理辅导员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院心理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1),班级心理委员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班级心理委员情况登记表》(附表2),各学院同时要填写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班级心理委员情况汇总表》(附表3)、《学院宿舍心理联络员情况汇总表》(附表4)。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送到南校区人文楼611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班级心理委员情况汇总表》和《学院宿舍心理联络员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70124951@qq.com。

                                                      学生工作处

                                                      心理咨询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附件【__________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__________学院宿舍心理联络员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班级心理委员情况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院心理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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