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首页  新闻中心  部门概况  辅导员队伍  学生资助  心理健康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时间: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2017】32号关于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办理证明的通知
2017-06-21 15:57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各省资助中心《关于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开具证明》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在办理中注意以下相关要求。

1、学生工作处统一制定《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模板。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年一申请,2017年继续申请或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开具此证明。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只有家庭经济困难(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才能给其开具证明。

4、请各学院做好相应登记,需要盖章的材料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30日前统一盖章。

5、本通知适用于所有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1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6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邮编:06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