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事项:
自2019年9月18日起,学生证补办业务的付款方式由现金支付变更为校园一卡通支付,10月10日现场办理学生证业务时需携带校园一卡通(并保证一卡通余额足以支付学生证补办费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学生证(不含火车票优惠卡) 2元/本
学生证(含火车票优惠卡) 9元/本
火车票优惠卡 7元/张
另外,火车票优惠卡乘车区间变更、火车票优惠卡充磁不收费。
强调事项:
学生工作处于每月10日(如遇周六、日或者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工作时间办理学生证业务,其他时间不受理学生证相关业务。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7日